3月29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互认与执行专题讲座”圆满举办。广州市律协副会长、金桥百信律所党委书记、主任聂卫国出席活动并致辞。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胡庆业,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委员会秘书长、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合伙人 、董事徐军担任主讲嘉宾。
聂卫国副会长发表开场致辞,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的意义。他指出,随着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国际化、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下,为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流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律师,要积极探索办法和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胡庆业律师以“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为题进行业务分享,通过对比内地与香港的生效判决,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系统地介绍了2022 年的《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的基本内容和新增亮点。他表示,随着内地和香港人员交往日益频繁密切,经贸合作不断拓展深化,法律纠纷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该条例的生效让两地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判决基本可以实现异地“流通”,极大减少当事人讼累和重复诉讼,节省两地司法资源,由法律服务融合先行的湾区“法治之桥”越来越宽阔。
徐军律师首先以数据举例说明了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现状与法律依据,指出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要注意提出申请的诉讼时效、预留充分的认证与翻译文件时间、注重资料的全面搜集。随后,徐律师展开阐述了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现状、基本要求、法律依据,讲解了《纽约公约》的适用范围条款在中国法律下的理解与适用,分享了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例,强调在中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所需注意的相关问题,罗列了内地与香港签订的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1项司法协助文件,并就境外判决等内容提出了若干实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