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商研究丨知识产权批量诉讼电商卖家应诉指南
前  言

近年来,在电子商务市场的蓬勃发展下,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诉讼亦呈现出日益规模化和商业化的趋势。众多电商平台卖家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诉讼挑战。然而,高昂的应诉成本和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许多卖家蒙受了不小的损失。鉴于此,笔者特撰写了此应诉指南,以供电商卖家参考。

 

一、诉讼背景与原告策略解析 

知识产权批量诉讼(如商标、专利、著作权)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 规模化起诉:原告(多为商业维权机构或行业巨头)针对大量被告发起同质化诉讼,利用诉讼成本差施压和解;

2. 证据格式化:采用公证购买、网页截图等标准化取证手段,降低单案举证成本;

3. 高额索赔:主张法定赔偿上限或虚高损失,迫使被告妥协同意在较高的金额达成和解。

被告应对目标:

– 打破原告证据链的“表面可信性”;

– 通过程序抗辩与实体抗辩结合,提高原告维权成本;

– 通过差异化处理个案,可以有效瓦解批量诉讼所带来的规模效应,从而提高司法效率并降低成本。

 

二、核心抗辩路径与实操要点 

(一)权利基础抗辩——动摇原告权利合法性

1. 权属瑕疵攻击

商标/专利无效宣告:检索原告权利状态,如发现注册后三年未使用、专利缺乏新颖性,立即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申请本案中止审理;

著作权权属存疑:要求原告提供创作底稿、首次发表证明等原始权属证据,否定“署名推定”效力。

(二)侵权行为不成立抗辩

1. 合法来源抗辩(针对销售者)

– 提供完整进货凭证(发票、合同、物流单),一件代发的卖家亦可提供1688或其他平台的待发记录及快递单号,证明商品来源合法且不知情侵权事实;

– 联系上游供应商积极应对,共同分摊责任。

2. 合理使用抗辩

– 商标领域:主张“描述性使用”(如企业名称缩写)或“指示性使用”(如维修配件说明);

– 著作权领域:证明使用行为符合“适当引用”“公务使用”等法定例外情形。

3. 技术中立原则(针对平台或技术服务商)

– 若被告提供的是中性技术工具(如云存储、链接服务),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主张免责。

(三)损害赔偿抗辩——压缩原告获利空间

1. 实际损失/侵权所得举证倒置

– 要求原告提供实际损失证据(例如财务报表、许可合同等),否则将依据法定赔偿下限进行裁量;

– 举证证明自身经营规模微小、销售数量少、产品利润微薄,以此降低判赔基数。

2. 重复赔偿抗辩

– 若同一侵权产品被多人起诉,主张“一事不再理”,要求扣除已判赔金额。

 

三、程序反制策略——以攻代守

1. 证据排除与鉴定申请

– 质疑原告证据的合法性,如公证程序存在瑕疵(如未录制开箱视频)、网购记录未经有效验证;

– 对关键技术特征(如专利权利要求)或作品相似性申请司法鉴定,增加原告举证成本。

 

四、资源整合与成本控制 

1. 联合应诉机制

– 联合同一原告起诉的多家被告共享证据(如原告权利瑕疵线索)、分摊律师费用;

2. 和解谈判技巧

– 差异化定价:根据个案证据强弱分级报价;

– 捆绑和解:要求原告对全部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避免各个击破。

3. 合规整改前置

– 立即停止被诉行为(如下架商品、修改标识),避免持续侵权加重责任;

– 建立知识产权筛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近似查询、开源代码合规审查,以预防后续风险。

 

结  语

2023 年 6 月,最高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再 274 号案件中明确:“民事主体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有权合法、合理维护其自身权益;但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倡导、鼓励使用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将无形的知识财富转化为有形的物质财富,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将知识产权“维权”作为赚取利润的手段和工具,将“诉讼”作为牟利的途径,不仅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也不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此种行为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被告应以‘法律抗辩为坚固盾牌,程序反制为锋利长矛’,精准戳破原告的权利漏洞,提升其维权成本,从而迫使原告重返理性谈判桌。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合规体系,并在遭遇诉讼时迅速联动专业律师制定攻守兼备的应诉方案。

 

律师简介

郑思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部长

郑思律师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从业以来,专注于知识产权、公司法务、民商事争议解决等业务领域,对文化产业、娱乐产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拥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办理过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用工纠纷等各类案件,娴熟民事、经济等各类诉讼业务,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能。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的商标、专利及公司法务方面的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及尤为专长。

供稿:郑思

编辑:陈梦灵

核稿:陈霭盈

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