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世康

现任职务
副主任
权益合伙人
董事局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

执业证号
14401201710737503

教育背景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 企业风险合规
工作经历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

北京合弘威宇(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

专业经验

叶世康律师主要从事低空经济、企业风险合规、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通过不同角度剖析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为多个机关单位、大型企业、省级商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一直秉承着极致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代表性案例:

1.代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金融市场业务管理部总经理陈某某受贿罪案件;

2.代理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李某某受贿罪案件;

3.代理广州市花都区残联陈某玩忽职守罪案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代理某建材龙头企业董事长许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代理陆某某、许某某、杨某某等涉嫌行贿罪系列案件,一审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东莞市主要领导的主要行贿人);

6.代理何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7.代理詹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认定数额400多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8.代理俞某某涉嫌诈骗罪,成功变更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缓刑;

9.成功代理海南省“扫黑除恶”行动首例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担任60多名被告人中第一被告陈某某的二审辩护人;

10.成功代理江西省某市建市以来最大制造毒品罪案件;

11.代理黄某某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出有期徒刑9个月;(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以上)

12.代理刘某某涉嫌行贿案,为当事人减轻了涉案数额;(广东省轻工集团主要领导涉嫌受贿的主要行贿人之一)

13.惠州市人民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惠州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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